各位毕业生同学:
学院目前正在开展就业去向核查工作,如您和您身边的同学遇到违反“四不准”规定的情况,请及时向学校就业部门提供线索并附联系方式,以便进一步调查。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,谢谢!
联系电话:67722716
电子邮箱:14224@shafc.edu.cn
“四不准”:
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